人才公寓租赁协议范文例文样本

内容摘要人才公寓租赁协议甲方(出租人)乙方(承租人)鉴于,乙方拟承租甲方拥有的房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租赁标的甲方同意将位于西子重工厂区内的人才公寓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仅作为住宅使用,房屋现状为精装修。二、租赁

人才公寓租赁协议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鉴于,乙方拟承租甲方拥有的房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租赁标的

甲方同意将位于西子重工厂区内的人才公寓的房屋租赁给乙方仅作为住宅使用,房屋现状为精装修。

二、租赁期限

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为【】年。租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承租的建筑面积【】平方米,人民币【】元/月/套,(暂定,以最终测绘结果为准),租金自租期开始之日起开始计算。租金中不包括水电费、电话网络费、有线电视费/数字电视费等在使用租赁承租物业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三、押金/租金支付

协议签订后,承租人需根据不同户型的房源至财务部缴纳租房质保金,在公司做满一月的员工,租金将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新入职的员工租金以现金的形式至财务部缴纳。

四、乙方承租期间应按时缴纳水电费、有线电视费/数字电视费、电话网络费及公共能耗等相关因乙方使用承租房屋所产生的费用,按每月发生的实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承租期间乙方应遵守《公寓楼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服从公司的管理。

五、承租期间乙方不得对房屋进行装修,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时,甲方已配置了家具(床、电视柜、衣柜、写字桌等)和家电(热水器、空调、油烟机)等设施(具体详见乙方入住前签收的房内物品设施清单)提供给乙方使用,乙方应妥善使用;租赁期间房屋及其所附设施如发生损坏、故障,乙方应自行负责修缮、修复,如有损坏,视损坏程度进行赔偿,并在押金中予以扣除,若押金不足以支付赔偿款,甲方有权就超额部分向乙方追偿。

六、任何涉及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费、有线电视费/数字电视费、电话网络费、维修费等费用)未支付的,在租赁期间甲方均有权从押金中扣除,并且乙方应在三日内补足押金。

七、协议提前终止

租赁期限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

(一)乙方拖欠水电费、公共能耗费费等费用超过一个月的;

(二)乙方违反《公寓楼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劝导后仍不遵守的;

(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转租房屋或将房屋转借给第三方使用的;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对承租房屋进行二次装修或随意更改结构及相关设施设备的。

当出现上述任何一种情形,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提前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乙方收到解除协议的通知之日终止,乙方应于协议终止之日起5天内办理完毕退租手续,退租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将剩余押金退还给乙方(如果有的话),甲乙双方按实结算租金。

租赁期限内,甲方认为有必要收回房屋,甲方有权随时提前10天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自乙方收到通知之日起10天期满日终止,就该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违约责任、赔偿、补偿等。乙方应于协议终止之日起10天内办理完毕退租手续,退租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将剩余押金退还给乙方(如果有的话),甲乙双方按实结算租金。

八、租赁期限届满,双方未在本协议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内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本协议租赁期限届满双方租赁关系终止,乙方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____日内办理完退租手续,退租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将剩余押金退还给乙方(如果有的话),甲乙双方按实结算租金。

九、本协议因第七条、第八条之约定终止的,乙方未在相应期限内办理完毕退租手续的,甲方有权收回房屋并处理房屋内乙方遗留物品,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就甲方的处理乙方不得提出异议,亦无权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退租手续包括以下内容:

(一)乙方应将房屋内属于乙方的物品全部搬离,并通知甲方对房屋及其所附设施进行验收,房屋及附属设施有损坏的视损坏程度由乙方负责修理或赔偿,乙方不予修理或赔偿的甲方有权从押金中扣除,押金不足以扣除的乙方同意甲方从剩余租金中扣除,仍不足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二)乙方结算完毕水电费,电话网络费、有线电视费/数字电视费、公共能耗费等应由乙方承担的全部费用。

(三)将房屋钥匙及其他应当移交的物品归还甲方。

十、租赁期满后乙方要求续租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就续租事宜进行协商,并由甲乙双方于租赁期届满前另行签订《房屋租赁协议》。

十一、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二、本协议由双方于【】年【】月【】日签署。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

房间内公共设施情况:

使用人签字确认:

 
举报 收藏 打赏 评论 0
24小时热闻
今日推荐
浙ICP备19001410号-1